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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简介

主人公叫林宇辛怡的小说叫《净身出户后,我遇到了白富美!》,是作者三目所编写的都市生活风格的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我是个过气歌手,妻子出轨我最好的兄弟,逼我净身出户后,我却遇到了白富美粉丝,在她的激发下,我写的歌却再次爆火!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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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美女粉丝

“砰!”我又一拳砸在了汽车上,“你们特么也太欺负人了!”

“林宇,这事,你也不能全怪我们!”

陈冰掏出一根华子,在车里点上,懒洋洋地吐了个烟圈:“你但凡有出息,能像以前那样每年赚个三五百万,李汐也不可能转过头来跟我啊...

老子当年把李汐让给你的时候,可是说过,要你好好的照顾她的,可现在,你特么两年都赚不来一分钱,我就只好自己来照顾李汐了...

我早就给你说了,赶紧转型,迎合商业演出,搞些卖钱的流行音乐,哪怕是重金属摇滚也行,可你特么的非要坚持你破民谣和摇滚,现在到了这一步,你特么就是活该!

你的艺术灵魂早就死了,你特么现在连废物都算不上,你就是个行尸走肉!”

“...”

我无语。

这几年,我不是没有想过转变音乐风格,可那样一来,我还是我吗?

我对音乐的理解,注定我了我的风格,要是学别人,恐怕是画虎不成反类犬...

虽然我已经落魄到连驻唱的酒吧都不容易找到,可我还是一直坚持自己的风格。

“你别怪陈冰,是我主动的!”

李汐走过来,冷若冰霜地对我说道:“你今天要是敢犯浑,我马上打电话报警!”

“你既然嫌我穷,当年为什么不直接嫁给陈冰?他可是身价上亿的富二代!”

我目光喷着火,逼视着李汐:“为什么?这是为什么?”

“...”

李汐愣住,半天,两滴眼泪缓缓滑落。

“怪只怪,我那时候太年轻,着了魔一般地爱上了你,不顾所有的反对追求你...”

李汐喟然长叹:“可是,我现在已经三十了,人到中年,才知道了柴米油盐的艰难,才知道了钱比浪漫和自由重要得多!

我不再是那个为了音乐而发狂的傻丫头!我要过上层人的生活,我要买LV的包包,我要让我的父母安享晚年,不再为我担心...

而且,你当年红的时候,我觉得,你能赚来比陈冰更多的钱,所以,我才疯狂地追求你,和你结婚...

可你呢?才红不到三年就过气了!这两年,更是窝在家里,除了洗衣做饭,就是去小酒吧里卖唱,赚的钱还不够逢年过节给我买礼物!

你要是还和以前那样红,我至于出轨给你戴绿帽子吗?

我对你,已经彻底绝望了!趁着陈冰还喜欢我,我必须抓住机会,不然,我就老了...”

李汐掩面而泣。

“...”

我再次黯然低头。

每个人都有权力追求自己活着的方式。

我不能强求李汐跟着我过平平淡淡的日子。

更何况,结婚的时候,我是光鲜亮丽,冉冉升起的新星。

而现在,我是个没有人认识的过气歌手。

这样的反差,不是一般女人能承受的。

“罢了...”

我长叹一声,低头不语。

“林宇!你放心,我会替你照顾好李汐下半生的...”陈冰一语双关地得意调侃,“你要是缺钱或者有什么困难,就给我打电话,别客气,毕竟,我们曾经是兄弟...”

“滚!”

我一脚将玛莎拉蒂的车门,踹了一个凹坑。

“再见!”

李汐擦掉了眼泪,最后看了我一眼,就拉开了车门,上了车。

“轰!”

玛莎拉蒂轰鸣着冲出,很快消失在了路的拐角。

我这才低下了头。

“原来,是这个男的被人戴了绿帽啊!”

“那他还净身出户,真是傻啊!”

“你没听那个女的说,这男的几年了一分钱都赚不来,就是废物!那女的不出轨才怪呢!”

周围的路人,议论议论。

我木然的拉起了行李箱,离开了那些可以淹死人的唾沫。

本来我打算,离婚后去找陈冰,暂时在他那里落脚,再做打算。

可没想到,陈冰居然早就和李汐搞在了一起。

我万念俱灰,心如死灰,只想离开这里,走得远远的,不要让任何人看到我的遍体鳞伤。

这个城市里,我最亲近的两个人,背叛了我...

我打了一辆车,直奔火车站,用仅有的钱买了一张去L市的票,就拖着行李箱,踏上了西去的火车。

我像是一只受伤的野兽,需要回到洞里,去舔我的伤口。

而L市,就是我疗伤的洞。

当年,我的父母支援大西北建设,去了L市,当了一辈子的工人。

没想到,一夜之间,却都下了岗...

他们的梦想,就是要我逃离那座灰蒙蒙的城市,去东边,去南边...

于是,我大学毕业后,就沿着陇海线,走到了尽头,来到了大海边的S市。

正如那首L市的民谣里唱的一样。

“淌不完的黄河水向东流,路的尽头是海的入口...”

我在S市结婚后,成了父母的骄傲,他们倾其所有为我首付了婚房,逢人就说我马上就成大明星了。

可惜现在,我却一无所有的,又要回到那座就像荒漠里的龙门客栈一样的城市。

虽然,那座城市破旧,被很多人误解看不起,可在我心里,它是我的家,它是我的根。

是我重创后,唯一想去投奔的地方,如同母亲的怀抱...

我坐在靠窗的座位上,忧郁的看着车窗外下起的绵绵细雨,如同一座雕像。

“您...是林宇吧?”

忽然,邻座的一位漂亮的女孩,怯生生地问道。

“你认识我?”

我好奇地转头,就见那女孩约莫二十岁出头,皮肤白净,眼神清澈,面容清纯,带着一些书卷气,让人眼前一亮...

女孩一身名牌衣服,包包和手表也都是价格不菲,显然是个白富美。

“哇!你真的是林宇呀!”

那女孩激动地叫道:“我是您的粉丝呀!以前一直听您的歌,这些年在国外读书...没想到,这才一回国,居然在火车上遇到了您!”

“呃...”

我愣住了。

没想到,过气好多年后,还有人记着我。

这个女孩,应该是在国外留学多年,不知道我已经过气,还以为我和当年一样红吧?

她看着我的眼神亮晶晶的,就像当年的李汐一般,充满了崇拜和热烈,紧张地说道:“林先生...那个,我能请您签个名吗?”

“呃...”

我微微皱眉,不禁黯然。

如果这女孩知道我现在落魄离婚,在S市混不下去,要逃回家乡L市,恐怕和李汐一样,马上就觉得我索然无味,也不会请我签名了...

“那个...不好意思,是我唐突了!”女孩见我皱眉,以为我不愿意给她签名,顿时尴尬得红了脸。

“不是,你误会了...”我赶紧笑了笑,“只要你不嫌弃,莫说签名,我专门给你一个人唱歌都行!”

“这...您可是大明星,我怎么可能嫌弃你?”女孩愕然不解。

“什么大明星...早过气了!”

我摇头苦笑道:“你这些年在国外,不知道我的情况,我现在沦落到酒吧驻唱都没有人要,今天还被老婆逼着离了婚,净身出户,在S市混不下去,准备回老家L市...”

不知道为什么,我对这个女孩,有一种特别的亲近,就把自己的事情,都告诉了她...

当然,我最主要的目的,是怕这个女孩再把我当什么大明星,所以就把自己现状告诉她,让她彻底对我失去兴趣...

不料,那女孩眼睛反倒更加亮了,惊喜地看着我笑道:“你真的离婚了?”

“呃...你什么意思?盼着我离婚吗?”我无语。

“哦,不是不是,不好意思...”

女孩也发现了自己的失态,赶紧低头,脸都红成了三月的桃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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