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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简介

火爆新书《我死后,妻子悔不当初》由佚名所编写的都市生活风格的小说,主角韩成林薇,内容主要讲述:在我确诊癌症的那天,妻子正陪着她的初恋过生日。当晚,她更是歇斯底里地骂我有病,说她恨不得我去死。后来,我真的死在了雪崩中。她却抛下了初恋,千里迢迢来到了埋葬我的雪山之下,不计代价也要找到我的尸体……...

精彩章节

在我确诊癌症的那天,妻子正陪着她的初恋过生日。

当晚,她更是歇斯底里地骂我有病,说她恨不得我去死。

后来,我真的死在了雪崩中。

她却抛下了初恋,千里迢迢来到了埋葬我的雪山之下,不计代价也要找到我的尸体……

……

医生将癌症诊断书递给我时,我脸上没什么表情。

早在前段时间,我就感觉到了自己的身体出了意外。

确诊癌症,也算是意料之中。

医生的表情却有些惋惜。

他问我,要不要通知家属,再让我试试保守治疗,说不准能再多活个一年。

听到通知家属这个词时,我愣了下,接着苦笑了一声。

事到如今,我已经没什么家属了。

我的妻子林薇跟我已经形同陌路,这段婚姻算是有名无实。

闻着医院里消毒水的味道,我忽然有些感慨。

当初抛弃家庭跟她结婚,或许从一开始就是错的。

见我迟迟不开口,医生皱了皱眉头:“韩先生,你未免也太不爱惜自己的身体,保守治疗还是有希望的,你真的不考虑试试吗?”

听着医生的劝解,我只是道了个谢,最终还是摇了摇头。

在人世间活了这么些年,我也没什么好留恋的了。

医生见我如此坚决,最终只是叹了口气。

离开医院后,我没有回家,而是去了律所,做好了遗产划分。

在察觉出身体不适后,我就办理了几份保险。

要是我死了,这些保险也算是能留给林薇一个念想。

律所的律师们早就跟我混了个眼熟,见我来做遗产划分,表情都有点不忍。

其实,我倒也没什么东西好分的。

林薇如今功成名就,贵为公司股东,要什么有什么,倒也不需要我的遗产。

想到这里,我有些自嘲。

九年婚姻,冷暖自知,这几年里,我过的一点也不好,或许这场病也是天意,上天见我可怜,就想早点收了我,让我少受几年罪。

“……我的保险箱里有一只表,不是很贵,但是它是我妻子送给我的第一件礼物,在我死后,请把这个东西交到她的手里吧。”

我摸了摸手中的手表,犹豫了下,最终还是将它放回了保险箱里。

这些年里,林薇倒也送过我其他的表,十几万的有,几百万的也有,我却一直戴着她送给我的第一只表,哪怕它的齿轮已经生锈,我也没有摘下它。

说到底,林薇送我这只表的时候,是我们最恩爱的时候。

我还是舍不得那段日子。

做完遗产划分后已经是晚上。

离开律所时,路边的路灯一排排亮了起来,路边行人匆匆,我站了很久,才准备开车回家。

这时,我却看到了路边一辆熟悉的车。

——林薇的车。

她在这儿?

我还没走上前,却意外地发现了一件事。

她的副驾驶上,坐着个男人。

那个男人的眉眼跟我有几分相似,穿着一身挺括西装,戴着金丝眼镜,看起来像个风度翩翩的大学教授。

我没有上前,只是安静地看着林薇和那个男人。

可能是嫌车里闷热,林薇半开着车窗。

她眯着眼睛,有一搭没一搭地和身边的男人聊着天。

林薇的声音不小,我能很清晰地听到她说话的声音。

“今天你生日,我请你去吃饭吧?牛排怎么样?我记得你最喜欢吃市中心的一家牛排,要七分熟,最好再搭个沙拉,是吗?”

她准确无误地说出了那个男人的口味,像是觉得很开心一般,坐在她身侧的男人笑着点了点头。

看着他们,我恍惚了下。

林薇总是记错我的口味。

我不吃香菜,对海鲜过敏,她却根本记不住。

某次一起去外面吃饭时,她自作主张地点了两份海鲜烩饭。

我说我不吃海鲜,她诧异地瞥了我一眼,只说,她以为我很爱吃海鲜。

我总以为,林薇的性格粗心,记不住我爱吃什么,也是正常的,夫妻之间,不需要计较这么多。

如今看来,还是林薇不爱我罢了。

我从口袋里拿出了手机,拨了林薇的号码。

车里,林薇突然调换了下坐姿,显然是注意到了我的来电。

但她只是懒懒地扫了一眼手机屏幕上的来电显示,便将手机扣回了包里。

男人注意到了林薇的动作,似乎问了一句是谁打的电话。

林薇浅浅笑了下。

她的声音顺着晚风飘来。

“无关紧要的人而已。去吃饭吧。”

在启动车子后,他们两人扬长而去。

我挂了电话,朦胧中觉得这个男人的脸长得有点眼熟,仔细回忆后,我终于想起,这个男人是林薇的初恋,宋峥。

林薇总说她跟宋峥没什么,我也信了,现在看来,倒不是这么一回事。

最终,我没有回家,而是在公园的长椅上坐了很久很久,却怎么都想不明白,我跟林薇之间怎么会变成这样。

大学时,我不顾家里反对,跟林薇谈起了恋爱。

她出身破败的小山村,家里有三个妹妹一个弟弟。

当时的林薇穿的破破烂烂的,却长了双特别好看的眼睛。

我爸妈是做生意的,总想让我跟他们好友的女儿结婚,在得知我跟林薇恋爱以后,爸妈一怒之下停了我的卡,让我赶紧跟林薇分手。

但我没有跟林薇分开。

林薇也跟我说,她要跟我一起赚钱,一起做生意,然后我们一起买大房子住。

大三的那个跨年夜,她买了一箱子的烟花,拉着我去了学校的山坡上,为我放了一场盛大的烟花,也背上了半夜扰民的处分。

这些年里,林薇变得成熟了。

她不会再给我放烟花,也不会再说爱我了。

独自坐到深夜后,我才回了家。

刚一进门,我就看到了林薇。

她的脖颈上,有一道明显的红痕。

不是被蚊子咬的。

林薇的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酒气,可能是因为口渴,她正在饮水机前接水,见我回家,也不过是扫了我一眼。

我脱了外套,也没有说话。

客厅里陷入了沉默之中。

过了许久,还是我先开口。

“林薇。你今天找宋峥了?”

这个问题,我之前也问过她几次,但林薇都说没有。

这一次,她照例矢口否认,还不忘说我多心。

我揉了揉眉心,语气平静:“林薇。我都看见了。他过生日是吧?过得开心吗?我打的电话都不接。”

林薇蹙了蹙眉,似乎想起了我打给她的那通电话。

最终,林薇没有再找借口。

我也没再说话。

成为股东后,难免会有有心之人给林薇塞些年轻的男人。

有一次深夜,喝的醉醺醺的林薇就是被一个小年轻送回家的。

醒来后,林薇却只是轻描淡写地跟我说,这种事情在生意场上已经司空见惯,她不过跟那些人逢场作戏。

可是,她跟宋峥,也是逢场作戏吗?

“林薇,我们结婚这么多年了。有些事情,你不说,我也明白。”

我的声音有些疲惫。

如今的我已经疾病缠身,也没那么多力气跟林薇折腾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了。

不同于我的平静,林薇的表现却堪称歇斯底里。

她重重地放下了手中的茶杯。

茶水洒了半杯在茶几上。

可能因为客厅的灯光太过昏黄的缘故,我有些看不清林薇的脸。

但是,我能听到她的声音。

她的声音很是愤怒:“韩成,结婚的这么多年里,你管的次数还少吗?我应酬你要管,我喝酒你要管,我出去跟人吃个饭,你要要管?你是不是有病啊?有时候我都想,你死了是不是就没这么多事了?”

要是你死了,是不是就没这么多事了。

听到这句话时,我心里一痛,却险些笑出了声。

林薇啊林薇。

这句话,你倒是说对了。

我没有再跟她纠结关于宋峥的问题,而是岔开了这个话题:“……过几天,一起去爬雪山吗?你一直说想去那儿。正好我也想去。”

几天后,就是我们的结婚十周年纪念日。

早在婚前,林薇就和我约过,十周年纪念日要去爬雪山,让我们的爱情征服一座座山峰。

我已经订好票了。

林薇沉默了一下,这才开了口:“我有事。我跟宋峥约好了,接下来几天,我要陪他去旅游。”

对于林薇的话,我倒是没什么意外。

在她心里,她的初恋宋峥或许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排到了我的前面。

我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客厅里响了起来:“林薇,你还记得,我们的十周年结婚纪念日快到了吗?”

对这个问题,我不抱什么希望。

她多半早忘了吧。

谁知,下一秒,林薇却点了点头。

她说,她一直记得我们的结婚纪念日。

“可是,如果在这个对你来说很重要的日子去陪宋峥,他会更高兴。”

林薇还说了很多话,我却好像都听不见了。

原来,她都知道。

她知道,要是她不陪我的话,我会难过的。

林薇什么都懂。

看着林薇一张一合的唇,我想到了我们的二十二岁。

那时,我的爸妈强烈反对我跟林薇在一起,把我锁在了家里,让我好好想清楚,跟林薇分手。

拿着身份证和户口本的林薇就在我的屋外站了一晚上。

第二天一早,她就站在我卧室的窗户底下喊我的名字。

“韩成!去结婚啊!”

听着她的声音,我好像什么都不在乎了。

房门被锁了,我便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从窗户上爬了下去,牵起了林薇的手,跟她跑向了民政局。

这一天的我们抛弃了全世界。

时隔多年,林薇却抛下了我。

今晚,我跟林薇到底是不欢而散。

接下来的几天,她都没有回家。

我退掉了她的机票,却还是决定自己去雪山。

跟林薇打拼这么多年,别说去雪山,我连旅游都少。

都快要死了,再不看看雪山,我的人生未免遗憾。

飞机起飞前,我看了一眼窗外,似乎想等来一个奇迹。

但我知道,林薇不会来。

她也真的没来。

我一个人来到了几千公里以外的雪山,甚至连向导都没要,而是选择一个人向上爬。

爬雪山的路上,我好像想通了很多东西。

许多事情,我不会强求了。

山上的风很是凛冽,吹得我耳朵通红,哪怕穿戴着护具,我依旧觉得,身上很痛。

这种钝痛一路蔓延到了心里,要把我整个人分崩离析。

我看到了雪山上的日落。

伴随着日落降临的,是一场雪崩。

刹那间,铺天盖地的雪自山上滚落,等我意识到不对的时候,已经被风雪裹挟,再也没有挣脱的能力了。

我手上的登山杖滚了下去。

被暴雪吞噬的那一刻,没由来的,我想到了林薇。

她今天没有来,倒也是幸运。

……真可惜啊,我挣扎了这么久,却还是要死了。

我最后想到的,是二十二岁的林薇的笑颜。

天不怕地不怕的她朝我奔来,允诺我,她会让我特别幸福。

我目光涣散地合上了眼皮。

我想,二十二岁的林薇,会恨死三十二时的林薇。

永远被埋葬雪地的那一刻,我想,死在这里,倒比死在医院里好。

至少,我看到了过去没有看到的风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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